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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年03月號 道 法 法 訊 (251) 電子月刊
(DEEP & FAR Monthl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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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法法律事務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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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以電話或其他方式通知本所貴客戶編號。
本所有專利師證書第一號(白大尹);
本所有98年專利師榜首(蔡馭理);
本所也有國內第一位兼具理工與法律背景律師之專利師(蔡清福),
雖然形式上第一常係無常之巧合,然而如本所自認有實力、也願意接受考驗以論證實質品質或能力第一,
於試用或使用本所服務上,貴公司還須猶疑嗎?
本期增刊文章乙篇

----本期目次-----

社會檔案 

蔡清福律師

在RCE之後請求優先審查是允許的

蔡豐德

漫談現實生活中應有的法感 (一百一零)

洪順玉律師

Vax清理Dyson(二)

潘養源

加拿大聯邦法院認定「商業方法」具有可專利性

胡文和

逆平行輸入之案件(六)

徐佳琨

在社交網站虛擬資源定址器中使用商標之反思 (六)

蘇怡瑾

防禦性商標制度的實際使用?

白大尹專利師

修訂歐洲專利公約細則(EPC)第71條和介紹新 EPC細則第71a條

劉偉德

什麼是著作權?

蘇之勤

美國應該保護時尚設計?擬議之設計盜版防制法(七)

周威廷

美國最高法院簡要說明 Mayo Collaborative Service, DBA Mayo Medical Laboratories, et al. v. Prometheus Laboratories Inc.

吳怡珊

智慧財產訴訟改變的面貌(二十二)

鍾國誠

美國商標法(Lanham Trademark Act of 1946)實施後第五十三年

吳巧玲

請求項前言:其是否限制該請求項範圍?

吳佩玲

徵用專利:以國家徵用權取得智慧財產(三)

錢理華

發明人的誓言或宣示書以受讓人、其他非發明人或少於所有發明人作為申請人之申請

黃郁靜

美國聯邦巡迴上訴法院

朱珮柔

關於使用商標及/或意圖使用商標的申請案審查

尹懷哲

著作權之終止權 – 併購考量(六)

龐立仁

產品製程請求項之解讀方式(十七)

陳榮福專利代理人

美國商標法(Lanham Trademark Act of 1946)實施後第五十六年-增產報國中

柯維佳

Dodd-Frank法案 - 難產中

卓誌隆

你的想法之一個裁決?為什麼一個被控訴的商標侵權者的意圖在混淆誤認分析中毫無地位可能性?

吳晉晞

商標與人權:油與水?或巧克力與花生醬?

蕭旭廷

難以言喻:育種業者在專利法的豁免權(之三)

賴以斌

網際網路入口供應者對於網路有害資訊擴散的責任

薛家鳳

全球註冊---我們現在何處 (三)

王紫潔

總統歐巴馬簽署Leahy-Smith美國發明法案成為法律

林 忠

MAS-HAMILTON V. LaGARD-14

岳勝龍

在海外軟體的激活是否侵權美國一系統專利?

陳怡岑

保護知識產權法和停止網上盜版法:爭議因頒立法以打擊網上盜版活動而爆發

周大鈞

在日本用於智慧財產權保護的海關進口暫停措施

張煜偉

決定商業包裝功能性之舉證責任

李翊群

持續之良好商譽: 如何確保商標優先權不會因商業買賣受到破壞

藍含青

關於“馬德里議定書”在美國執行的情況

陳郁晴

於第三版再論不正競爭中填補兩個分歧:混合使用商標和Vanna的問題

楊怡玲

知名建築物的商業照片:第六巡迴法院未能見到搖滾名人堂

李孟穎

2010年專利改革法案

王聖婷

美國專利法改變的重點

謝韻聲

美國法關於在網路空間無形使用他人商標之發展

李可榕

均等論如何能解救申請專利範圍之解釋(19)

林明燕

申請專利範圍之撰寫(九十一)

蔡馭理專利師

論國際貨物買賣中貨物所有權之移轉(7)∼閉關修練中

蔡律法律師

 

法訊新知
台灣商標法修正案已於2011年5月31日經立法院三讀通過,並於2012年7月1日正式施行。修正主要內容簡介如下:

針對商標權之授權,增訂專屬及非專屬類型。
第三十九條 商標權人得就其註冊商標指定使用商品或服務之全部或一部指定地區為專屬或非專屬授權。
前項授權,非經商標專責機關登記者,不得對抗第三人。
授權登記後,商標權移轉者,其授權契約對受讓人仍繼續存在。
非專屬授權登記後,商標權人再為專屬授權登記者,在先之非專屬授權登記不受影響。
專屬被授權人在被授權範圍內,排除商標權人及第三人使用註冊商標。
商標權受侵害時,於專屬授權範圍內,專屬被授權人得以自己名義行使權利。但契約另有約定者,從其約定。
編者評論:「商標授權」同於修法前,乃「私」行為(雙方意思表示合意即成立),而非公行為(行政機關審理核准),登記僅生「對抗第三人」之效力,該等修正,對於商標權人行使其商標權之影響並不大,只是於登記申請之際,相較於修法前麻煩,須多一些授權要件之敘明及陳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