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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9年12月號 道 法 法 訊 (224) 電子月刊
(DEEP & FAR Monthl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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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法法律事務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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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欲月刊紙本之閱讀者,
請以電話或其他方式通知本所貴客戶編號。
本所有專利師證書第一號(白大尹);
本所有98年專利師榜首(蔡馭理);
本所也有國內第一位兼具理工與法律背景律師之專利師(蔡清福),
雖然形式上第一常係無常之巧合,然而如本所自認有實力、也願意接受考驗以論證實質品質或能力第一,
於試用或使用本所服務上,貴公司還須猶疑嗎?

----本期目次-----

也談死刑 (下) 

蔡清福律師

新式樣專欄 (二十)

蔡豐德

漫談現實生活中應有的法感 (八十三)

洪順玉律師

最高法院的Bilski對Kappos判決的總結 (一)

潘養源

不被接受的申請專利範圍修正 (“轉換修正”)

胡文和

日本專利法規之專利期限延長制度及近期司法判例綜覽(二)

徐佳琨

新USPTO顯而易見性指導方針

吳佩玲

足球瘋 (四)

蘇怡瑾

依據歐盟商標法下之居先權

郭宣甫

歐洲的醫療方法和醫療裝置的可專利性

白大尹專利師

流行病學因果關係之啟發

張柏淵律師

Dodd-Frank法案 - 上市公司現在該如何是好(之一)

卓誌隆

聯邦巡迴新知

周威廷

日本藥物的生命週期管理及專利制度

吳怡珊

歐洲專利局規則的改變(一)

鍾國誠

精通、啣接隔閡與混亂的可能性:從經驗主義與論理主義分析

廖學能

仍舊相同?-英國法院如何跟隨著LTJ Diffusion評估商標之同一性?

吳巧玲

在歐洲的軟體可專利性的長篇故事將要有結局了嗎?

蔡頌瑾

重新聚焦於USPTO面詢實務

黃郁靜

首爾高等法院裁決用以在搜尋引擎服務中提供未經著作權持有者同意的圖片的網際網路入口網站的責任

朱珮柔

基因專利及幹細胞相關發明(之一)

賴以斌

日本專利法部分修正:對核駁審定請求訴願的期間

尹懷哲

歐洲專利法 (三)

張智能

韓國可專利標的(三十四)

陳俊元

進步性須依法認定(六)

陳榮福專利代理人

美國商標法(Lanham Trademark Act of 1946)實施後第五十六年

柯維佳

專利審查員希望你會做的五件事

薛家鳳

何時顏色不是顏色?

王紫潔

日本以三級跳遠(Hop, Step and Jump)的方式進入一個全新親專利的紀元(New Pro-patent Era)

林 忠

韓國為韓語採用與反映作為PCT國際公開語言與引入重新審查,就發明專利與韓國新型專利之部分修改草案

周大鈞

網站和公司名稱不一定是較早權利

王苡甄

商標集錦-日本國

李翊群

部份法庭組織法、專利法與其他法的修正

張煜偉

新的歐洲專利公約細則:不再一如往常(一)

郭俊廷

FTC上緊廣告背書宣傳之要件– part 2

許瑄庭

證明善意

藍含青

韓國智慧財產局(KIPO)與美國專利商標局(USPTO)同意實施「分享(SHARE)」專利審查成果

林宗儒

意見-數十年的商標判例仍讓擁有者處於危險中

陳郁晴

具螺旋式頸部之瓶形非混淆地相似

楊怡玲

歐洲專利公約規則 – 不再像以往之模式

高志維

提供學名藥製造商更多保護

劉忠軒

安全港要件

鄭凌軒

分析淡化主張之「合理」途徑:真正商標淡化之三印記 (20)

林明燕

申請專利範圍之撰寫(六十四)

蔡馭理專利師

專利法基礎理論(62)

蔡律法

法訊新知∼
EPC施行規則重要修正-依2009年3月25日行政議事決定之修正/新法條:
EPC第137條—歐洲專利申請之修正
(2) 依第70a條第1或2項,或第161條第1項回復歐洲專利局意見通知所為之任何意見陳述、更正或修正,申請人得主動為說明書內容、申請專利範圍及圖式之修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