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9年12月號 道 法 法 訊 (224)

DEEP & FAR

 

 

日本以三級跳遠(Hop, Step and Jump)的
方式進入一個全新
親專利的紀元(New Pro-patent Era)
By: Yoshiki Hasegawa 

 

 

林 忠 專利工程師

•      清華大學工程與系統科學系

 

 

關於發明,有兩種不同的政策可以供國家採用。一種是親專利的政策(pro-patent policy),其強調發明的保護。而另一種則是反專利的政策(anti-patent policy),其強調反壟斷政策(antimonopoly policy)以及付出極少的關注到發明的保護上面。

 

透過日本親專利的政策而達成之結果

自從一九九五年,即日本政府制定並頒佈科技與技術基本法(Basic Law on Science and Technology)時,日本政府就已經採用親專利的政策。這個政策帶來了以下的結果:

首先,日本政府已經成功地建立了一個國內尊重智慧財產的共同認識(national common understanding)。今日,一般大眾,及從事研究和發展的技術專家,認為智慧財產非常重要,並認為用法律來保護智慧財產是相當自然的一件事。

再者,用來保護智慧財產的制定法和法律之體制(legislation and legal systems)已經大大地被改善。自從八零年代末期,日本的特許法已經多次地被修改。大部分的修改在於擴大保護的範圍,並使專利所有權人能夠容易地去實施他們的專利權,以及加重加諸於侵權者身上的懲罰。

 

HOP, STEP …

英國運動員強森艾德華斯先生(Sir Jonathan Edwards)保有從一九九五年來的三級跳遠世界紀錄(18公尺29公分)。三級跳遠涉及一連串的三個跳躍:一個Hop、一個Step以及一個Jump。如果我們拿三級跳遠來和日本親專利之政策來做比較,其可以顯現如下。

 

 

(…..待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