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洲專利局之通用貨幣─歐元(EURO)之引進

一、關於規費之法規修正案,行政管理委員會已於19981210日做出決定(其已刊登於EPO公報第1/1999期第5-8),歐洲專利局已引進通用貨幣歐元(EURO)”已成為該局規費繳納之主要通用貨幣”(內國通用貨幣仍然有效)
歐元
(EURO)之引進,自199932日起正式生效。而自199932日起生效之所有依新通用貨幣歐元(EURO)”繳納之規費,均已明定於前開決定內。
由於歐洲專利協定
(EPC)締約國之內國通用貨幣與新主要通用貨幣EURO間各具本身之兌換匯率,依各內國通用貨幣,費用上遂生些許匯差。依歐元及各內國通用貨幣所訂定之所有費用,已明列於EPO公報第1/1999期附錄。
舉例而言,歐洲專利申請案某些重要費用依
EURODEM對照如下:

官方規費

歐元

馬克

申請費

127

248.39 (250)

檢索費

-歐洲檢索

-國際檢索

 

869

1,124

 

1,699.62 (1,700)

2,198.35 (2,200)

指定費

76

148.64 (150)

*括弧()內依馬克計算之費用,有效至199932

二、199971日起或之后,為向歐洲專利局申請歐洲或國際專利申請案之歐洲檢索或追加歐洲檢索之規費及國際檢索之規費將降低。進一步地,藉由支付七次76歐元之指定費總額532歐元,歐盟 (EPC) 所有會員國 (目前十九國) 之指定費視為已付。
行政管理委員會
19981210日之前開決定已刊登於EPO公報第1/1999期第910頁。根據此決定,自199971日起檢索費最後以歐元 ”EURO”計將修訂如下:
檢索費關於
歐洲或追加歐洲檢索:690歐元
國際檢索:945歐元
199971日起生效之檢索費將可能有些許不同於前所列依19991月刊登於EPO公報之EPO決定。

1999/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