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盟委員會正式通過之歐洲新式樣規則

        20011221日歐盟委員會正式通過歐洲新式樣規則。
        採用二種(元)保護。一方面,有未註冊歐盟新式樣。該權利(有三年期間)將僅憑結合新式樣而製造產品於公眾之事實即可自動地獲得,且該權利將於規則公告(預計為時不久)後
60日生效。
        第二種係註冊歐盟新式樣。註冊向位於西班牙之
OHIM(歐洲調和局)(現今辦理關於歐盟商標註冊)申請。該局計畫至2003年始辦理歐洲新式樣註冊。保護期間為5年,得有四次另外5年延展,總計保護25年。該權利較未註冊新式樣廣泛,且不限於相同仿品而擴及近似美感特徵之創作。對於相同新式樣之變化,得提出複數申請。
        採單一保護之歐洲新式樣(明顯地將擴及歐盟所有會員國),預期將會與所施行之歐盟商標一樣成功。

2002/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