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根廷專利實務

          根廷專利局為減少待決專利積案,通過待決案件處理法,即該等阿根廷申請案之國外對應案核准者,該案亦得據以核准。

現行決議重點如下:

-  所適用之專利申請案係依1996年3月核准公告之新專利法案第24481號提出者。

-  主張優先權之該對應國外案核准者,阿根廷申請案若符合本國形式審查要求且未發現先前技藝,則將進行核准。

-  國外對應案副本及其申請專利範圍之西班牙譯文,必須提呈阿根廷專利局。

-  阿根廷申請專利範圍不得逾越核准對應案之範圍。

本決議於一年內有效(該期限將自動更新),直迄緊急情況已然消失。

2000/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