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4年7月號 道 法 法 訊 (399) |
DEEP & FA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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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專利適格性(包括人工智慧)基準更新 |
謝韻聲 專利二組副主任 ·
輔仁大學食品科學系 · 海洋大學生物技術研究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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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USPTO專利標的適格性基準概述 USPTO的標的適格性基準位於MPEP第2103至2106.07(c)節,用於分析所有技術的請求項,包括通常被視為電腦實施的發明的AI發明。為了接下來與AI相關的討論的背景,本小節為不熟悉現有標的適格性基準的讀者總結了MPEP中的一些現有基準。 MPEP中的基準將適格性標準合併為一個分析,如以下流程圖所示,該分析適用於所有類別的請求項(即方法、機器、製造和物質組成)及所有類型的法定例外(即抽象概念、自然法則或自然現象)。
USPTO標的適格性分析的步驟1是確定所要求保護的發明是否屬於35
U.S.C. 101中所述的四個類別中的至少一個。USPTO標的適格性分析的步驟2應用了最高法院的兩部分框架(上述流程圖中的
Alice/Mayo 步驟1和 2)來識別針對法定例外的請求項,然後評估請求項的其他要素是否提供了創造性概念。 (待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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