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4年5月號 道 法 法 訊 (397) |
DEEP & FA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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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專利適格性(包括人工智慧)基準更新 |
謝韻聲 專利二組副主任 ·
輔仁大學食品科學系 · 海洋大學生物技術研究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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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7月25日,USPTO發表了由美國商務部主管知識產權的副部長兼美國專利商標局局長Katherine
K. Vidal撰寫的「局長部落格」,題為「就專利標的適格性提供明確指導」。局長的部落格總結了USPTO在標的適格性方面的工作,並強調「還有更多工作要做」以「實現第101條下更一致的審查」。該部落格邀請公眾對MPEP
2106中的標的適格性指導進行評論。USPTO透過《聯邦公報通知》延長了部落格上的評論期限。 如上所示,USPTO積極與我們的利益相關者合作,並在標的適格性和AI方面獲得了公眾的廣泛意見。根據利益相關者最近對USPTO標的適格性指導和第14110號行政命令的回饋,並隨著AI技術的不斷進步和司法先例的發展,繼續履行其推動美國創新、包容性資本主義和全球競爭力的使命,USPTO正在提供關於確定AI發明標的適格性的指導更新,以促進清晰度、一致性並解決AI和關鍵及新興人工智能技術的創新。 C. 基準更新的摘要以及對審查程序和先前審查基準的影響 本基準更新的第二章概述了USPTO現有的專利標的適格性基準。第三章對USPTO的標的適格性指導中與AI發明特別相關的某些領域進行了更新,包括:(1)請求項是否敘述了抽象的概念(USPTO的標的適格性分析的步驟2A的判斷一);以及(2)由於所要求保護的發明改進了電腦或其他技術或技術領域的功能,因此請求項是否可以將法定例外整合至實際應用(USPTO的標的適格性分析的步驟2A的判斷二)。 (待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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