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4年2月號 道 法 法 訊 (394) |
DEEP & FA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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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中國發明或實用新型專利申請 適用援引加入的指引(一) |
蔡馭理 專利師 •臺灣大學電機學士 •臺灣大學電信工程研究所碩士 •美國新罕布什大學法律學院智權法碩士 •交通大學科技法律研究所碩士 •台灣專利師 •美國專利代理人考試及格 •大陸專利代理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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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中國專利法實施細則第四十四條關於不予受理情形的規定,如果發明專利申請缺少請求書、說明書或權利要求書,實用新型專利申請缺少請求書、說明書、說明書附圖或權利要求書的,不予受理。此外,如果申請人缺少權利要求書、說明書部分內容,錯誤提交權利要求書、說明書或其部分內容,即使該申請被受理,除細則第四十六條規定的情形外,申請人一般無法通過重新提交相關文件的方式克服缺陷。1 為了提供申請人救濟措施,修改後的細則第四十五條新增援引加入製度。根據該條規定,發明或實用新型專利申請(不包括外觀設計)缺少或錯誤提交權利要求書、說明書或權利要求書、說明書的部分內容,但申請人在遞交日要求了優先權的,可以自遞交日起2 個月內或在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指定的期限內以援引先申請文件的方式補交。補交的文件符合有關規定的,以首次提交文件的遞交日為申請日。2 (一)
以援引先申請文件的方式補交遺漏的權利要求書、說明書(遺漏項目) 當存在遺漏項目缺陷時,如果該申請在首次遞交專利申請時要求了優先權並提出了援引加入聲明,申請人將收到專利局發出的《補交遺漏文件通知書》。未要求優先權或未提出援引加入聲明的,申請人將收到專利局發出的《文件不受理通知書》。申請人應在首次遞交專利申請之日起兩個月內或收到《補交遺漏文件通知書》之日起兩個月內提交確認援引加入聲明並補交遺漏文件。在規定期限內,補交遺漏文件且符合受理條件的,專利局將發出《專利申請受理通知書》、《繳申請費通知書》或《收費減繳審批通知書》;未在規定期限內以援引先申請補交遺漏文件或補交後仍不符合受理條件的,專利局將發出《文件不受理通知書》。3 例如,申請人於2024 年3 月21 日向專利局提交一件發明專利申請。申請人在首次遞交專利申請時使用的是專利局所製定的包含援引加入聲明的專利請求書標準表格,並在請求書中提出要求外國優先權A 的聲明(先申請日為2023 年3 月22 日),但未提交請求項書和說明書。專利局於2024 年4 月17 日發出《補交遺漏文件通知書》。申請人於2024 年4 月20 日提交《確認援引加入聲明》,確認專利申請提交時遺漏了權利要求書和說明書,請求以援引在先申請文件的方式補入遺漏的權利要求書和說明書,並補交了相關文件。專利局於2024 年4 月22 日發出《專利申請受理通知書》,確定申請日為2024 年3 月21 日。因補交的權利要求書中部分權利要求的內容未包含在先申請文件副本及其中文譯文之中,專利局於2024 年5 月6 日發出《辦理手續補正通知書》。申請人於2024 年5 月10 日重新補交權利要求書。再次補交的請求書中,仍存在部分權利要求的內容未包含在先申請文件副本及其中文譯文之中的問題,在滿足其在他要求的情況下,專利局發出《重新確定申請日通知書》和《視為未要求優先權通知書》,確定2024 年5 月10 日為申請日,視為未要求優先權A。4 案例中,申請人兩次補交的權利要求書都存在部分權利要求內容未包含在先申請文件副本和其中文譯文之中的問題,在滿在足其他要求的情況下,專利局將以在後補交權利要求書的日期(2024 年5 月10 日)作為申請日,在確定該日為申請日後,該申請日超出優先權A 申請日( 2023 年3 月22 日)起12 個月,專利局將發出《視為未要求優先權通知書》。5 註1:國家知識產權局,《关于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申请适用援引加入的指引》,頁1。 註2:同註1,頁1-2;中國專利法實施細則第45条:「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申请缺少或者错误提交权利要求书、说明书或者权利要求书、说明书的部分内容,但申请人在递交日要求了优先权的,可以自递交日起2个月内或者在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指定的期限内以援引在先申请文件的方式补交。补交的文件符合有关规定的,以首次提交文件的递交日为申请日。」 註3:同註1,頁4-5。 註4:同註1,頁8。 註5:同註1,頁8-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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