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年12月號 道 法 法 訊 (392)

DEEP & FAR

 

 

明星競技:尋找時尚

 

周大鈞 專利工程師

•元智大學電機學系

•台灣科技大學電子所肄

 

    測試的第二個面向——PGS 著作是否可以分別地想像——可能會導致下級法院做出廣泛的解釋。但法院可以說支持對這面向進行廣泛的解讀。根據法院的規定,如果人們可以想像畫家的畫布或任何其他媒介上有 PGS 元素,則滿足著作權性要求。正如該不同意見所指出的,幾乎任何東西都可以被想像為一件藝術品。

最終,Star Athletica 支持納入時裝設計的PGS著作的著作權性,這可能會改變美國時裝法的基調。業界常聽到的言論——例如美國沒有對設計師的著作權保護,或是美國在保護設計師方面遠遠落後於其他國家——應該加以緩和。值得注意的是,這個案例——同類中的第一個——對設計師來說是有利的。法院本來可以採取對設計師不太友善的觀點,(與幾個下級法院的觀點一致)。

儘管如此,Star Athletica 並不代表時尚和工業設計著作權保護發生了巨大變化。法院不只一次指出,在本案中,啦啦隊制服有資格獲得著作權的唯一特徵是附著在製服布料上的二維藝術品。維持現狀,法院的測試並未為服裝的形狀、剪裁和物理尺寸提供著作權保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