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年8月號 道 法 法 訊 (388) |
DEEP & FA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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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競選活動過程的合理使用 |
蔡豐德 專利工程師 陽明交通大學土木工程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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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最近在政治及著作權之間的衝突
B.政治的工具
在該藝術的小冊子案例中包括該美國家庭協會(AFA)發現要是犯罪性的,包括14個Hill的藝術作品之"未完成片段"。Hill提告,聲稱著作權侵權,抵觸Lanham法案,以及州法律主張。法院認為該小冊子是合理使用,主要基於依據批評及評論是無爭議地該被告們的"最大的目的"之第一因素的認定。關於該使用是否係商用,該法院承認:"即使小程度的商業誘因也不利於合理使用之認定",但其強調:商用並不能論定該合理使用分析的。因此,雖然該小冊子"涉及一些經濟的動機"(其鼓勵捐獻給AFA),該法院認為:批評的"最大的目的""遠超過此次要的募款目的"。
在另一個最近的案例中與小冊子非相關而是跟t恤相關,Kienitz對Sconnie Nation
LLC,第七巡迴法院認定合理使用其中一間服裝公司創作t恤,與一個地方的激進主義分子團體合作,以威斯康辛州Madison的市長原告的照片之藝術改版為特徵。該襯衫被創作以強調該市長對在當市長前讓他自己參加的一件年度活動之反對立場。該t恤顯露該市長的臉,用黑及萊姆綠,伴隨橫跨該影像被印上"為狂歡抱歉"的標語。在從該市長得知他的照片已被使用於該襯衫後,此攝影師提告著作權侵權。(待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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