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們忙於生活,社會之進步常因新奇事件或想法之推出而發芽,故我們不能歧視、甚至更應鼓勵人們做有意義之白日夢,因一旦白日夢成真,通常代表文明之或大或小提升。日常生活常由平淡無奇之眾多小節積累而成,如何自眾多枯燥現象或數據發掘或深耕隱藏之價值或事件,以解決或分析一些社會問題或現象,而讓文明脫胎換骨,似可得見某種智慧之象徵?
吾人知聯邦巡迴法院乃合議法院,且容吾人檢視法官們意見不一致之頻率。根據https://federalcircuitry.mofo.com/statistics,自有人追踪聯邦巡迴法院案件以還,534案中 29 件有不同意,共30 個不同意,及28 個不同意見書。因其追踪三名法官法庭判決,即可發現有不同意之案件數量可能少於不同意之數量?在一案件中,Newman and Taranto法官分別在不同爭點上給出不同意見,而每人皆有部分屬於多數。為何不同意見書會少於不同意?Lourie 及 Hughes 法官都有不具不同意見書之不同意。另一案有全法庭多數意見,但Newman法官部分不同意見。
解析數據後,摘述如下以顯示每位法官不同意次數以及每位法官作成多數意見中不同意次數,您還可以查看誰不同意誰之意見。例如,Lourie及Reyna法官在四案件中得出相反結論,但略過全院多數意見之案件,並忽略既未提出不同意見,亦無作成帶有不同意之多數意見書之資深法官。
前述案件統計時間介於2019年11月1日至2020年7月28日間之判決,茲摘要如次:
• 逾半(60%)不同意來自兩名法官:Newman及Reyna法官,各九。
• 雖Newman法官位列最多不同意,但她之多數意見均未見不同意。Moore法官則是在所撰寫意見中唯一獲得一致意見之另一活躍法官。
• 雖多數不同意集中在兩名法官之間,但對於附帶不同意之多數意見而言,則非如此。法院半數在職法官有三至五附帶不同意之多數意見,但無法官有逾五種附帶不同意之多數意見(O’Malley法官有五)。
• 現任法官中,僅三名法官未作成不同意:首席法官Prost及兩法院新成員——Chen及Stoll法官。
• 在資深法官中,Clevenger及Plager
法官有各一不同意,而僅Bryson 法官作成一次附帶不同意之多數意見。
• 多數不同意來自地方法院及 PTAB 案件(不同意數目大致各半)。 在 5 個 CFC 案件中有不同意,而在唯一 MSPB 案中僅有 1 個不同意。但任何其他法院備審案皆未見不同意。故儘管非專利案件約佔已判案件40%,但它們僅佔附有不同意案件中20%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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