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年 5 月號 道 法 法 訊 (385) |
DEEP & FA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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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專利法的特別更新專利蟑螂保險公司 |
蔡明叡 專利工程師 . .交通大學電子物理所碩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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積極主張專利之個體(PAE, 一般被稱為”專利蟑螂”之非實施實體的子案)通常被定義為通過在不商業化任何產品或服務的情況下從知識財產權中獲利而產生收入的實體。換言之,PAEs通過談判許可和訴訟而不是通過專利發明的開發和製造來利用其專利組合。PAEs在社會中的作用已成為一個備受爭議的話題,無論是對還是錯,PAEs經常被指控通過輕起訴訟騷擾企業來扼殺創新。為此,最近的一份報告稱,2015年上半年非實施實體提起的專利訴訟佔地方法院案件的68%。 對PAEs的核心批評是,他們勒索許可費的議價能力與他們對創新的貢獻非常不成比例。在一個常用的例子中,PAEs獲得了過於廣泛的專利,主張例如向電子郵件發送影印本,播客,匯總新聞文章,在您的店裡提供免費的Wi-Fi或在您的網頁使用購物車等擁有基本的想法。然後,他們針對弱勢公司主張這些專利,希望昂貴的訴訟威脅能夠引發快速簡便地協議。許多公司選擇法庭和解,以避免騷擾與有關陪審團審判不可預測性。據估計,已將數百億美元轉移到PAEs的手中。 此外,PAEs 與被指控侵權者採用以阻止訴訟的傳統策略區隔開來。由於他們沒有從事任何實際的商業活動(不生產或出售任何商品),因此PAEs對侵犯專利的反訴訟免疫。所以他們可以任意地要求對手高額的發現程序,同時不會面臨同樣的風險。法庭上雙方的不對稱性質在談判和解時給PAEs提供另一個優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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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待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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