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2年四月號 道 法 法 訊 (372) |
DEEP & FA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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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如何解釋可能涵蓋傳統技術的請求項?BRAHMS A.G.及Radiometer Co., Ltd.,案件編號2019 (Ne) 10006 (2019年5月29日作出的判決) |
黃郁靜 專利工程師 •陽明大學物理治療系 •陽明大學生物藥學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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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於上述認定,IPHC 判定Radiometer的方法測量了前降鈣素的濃度,而沒有區分患者樣本中的前降鈣素1-116與前降鈣素3-116,也沒有釋明前降鈣素3-116的含量,因此Radiometer的方法沒有落入系爭專利的範圍。
就此而言,在法庭訴訟期間,BRAHMS認為沒有必要在前降鈣素1-116外測量前降鈣素3-116,理由是對於本領域具有通常知識者來說,即使,藉由測量一般的前降鈣素而不區分患者血清中的前降鈣素1-116及前降鈣素3-116,可以用偵測敗血症所需的準確性來測量前降鈣素3-116。
然而,IPHC藉由指出以下理由駁回了BRAHMS的意見:
在不區分患者血清中的前降鈣素3-116及前降鈣素1-116的情況下測量前降鈣素3-116與測量患者血清中的前降鈣素具有相同的含義,屬於現有技術。因此,用語「測量患者血清中的前降鈣素3-116」不能解釋為涵蓋此類傳統技術。
最終,IPHC駁回了BRAHMS的上訴並維持JPO的決定。
針對此判決上訴被提出於最高法院,但未被接受,因此該判決為最終且具有約束力的判決。
我們的評論
如上述判決所示,IPHC確認不能接受包含傳統技術的請求項解釋,這遵循了日本先前的判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