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2年2月號 道 法 法 訊 (370)

DEEP & FAR

 

 

網域名稱之法理的緊急和鞏固(八)

by NYSBA

 

 蔡明錕 專利工程師

· 輔仁大學電子工程系

· 臺灣大學電機工程研究所

第三個案例涉及 <telaxis.com> 與 <telaxis.net>。由於網域名稱註冊早於商標,因此根據定義,不可能存在惡意註冊。換言之,之後獲得商標的權利持有者對網域名稱搶註沒有可訴之主張。爭議頂多就是涉及「兩造在網域名稱中的競爭權利與合法利益」。審查組補充道:「鑑於此爭端的本質,其可藉由……在有司法管轄權的法院提起訴訟來妥善解決。」

第四起案例,第16號待決案件(2000年3月),涉及字典字詞網域名稱 <allocation.com>。 審查組認定,即使網域名稱相同於商標,原告仍需證明該網域名稱已被註冊,並且被惡意使用。此 Allocation 案對於建立投資者對其網域名稱的權利尤其重要。當被告-轉售者因其語義而非其商標價值而獲得網域名稱時,他們會勝出。正如審查組適切地所指:

「困難處在於,網域名稱 allocation.com 雖然對於特定服務
或商品具有描述性或通用性,但對其他人來說可能是有效商
標。此一困難的理由是,儘管『分配』(Allocation)在英語
系國家可能被認為是一個常用詞;但在其他國家,例如德國,
情況可能並非如此。」

儘管如此,原告未能證明惡意註冊。審查組認為,原告未能證明被告「在註冊網域名稱 allocation.com 時知道或應該已知道德國商標Allocation的存在」,而且「沒有證據表明該網域名稱 allocation.com 是由被告出於牟利或其他方式濫用原告的商標權而選擇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