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1年十一月號 道 法 法 訊 (367)

DEEP & FAR

 

 

對一般技術知識的理解程度對進步性判定的影響有多大?
Nipro Corporation及千葉大學與Fuso Pharmaceutical Industries, Ltd,案件編號2018 (Gyo-ke) 10061 (2019年4月25日作出的判決)

 

黃郁靜 專利工程師

•陽明大學物理治療系

•陽明大學生物藥學所

 

 

專利權人千葉大學及Fuso Pharmaceutical Industries(C&F)於2013年獲得了一項與一種混合型藥物溶液有關的專利。針對C&F的專利,Nipro於2017年向日本特許廳(JPO)提出了無效審判。在審判程序期間,C&F要求更正請求項。JPO接受了該更正,並於2018年作出駁回Nipro的要求的決定。Nipro於2018年針對JPO的決定向IPHC提起上訴。

 

 

C&F的系爭專利的更正後請求項1如下:

    一種用於急性血液純化的混合型藥物溶液,其包括:

    一溶液A,其包括鈉離子、氯離子、碳酸氫根離子及,以及

    一溶液B,其包括鈉離子、鈣離子、鎂離子、氯離子、葡萄糖及水;

    其中該溶液A及該溶液B中至少其中之一更包括鉀離子,且該溶液A及該溶液B兩者皆不包括醋酸根離子;

    其中一鉀離子濃度為4.0 mEq/L,一無機磷濃度為4.0 mg/dL,一鈣離子濃度為2.5 mEq/L,一鎂離子濃度為1.0 mEq/L以及一碳酸氫根離子濃度為32.0 mEq/L;以汲

    其中至少在27小時內實質上防止不溶性微粒或沉澱物的形成。

    <更正部分以底線標示>

 

本案的主要問題之一涉及一般技術知識的理解程度對進步性判定的影響有多大。IPHC對此問題的回答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