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1年11月號 道 法 法 訊 (367) |
DEEP & FAR |
|
|
發明歸屬:查看發明人的貢獻 |
蔡明錕 專利工程師 ·
輔仁大學電子工程系 · 臺灣大學電機工程研究所 |
|
|
||
|
每個專利申請皆必須列出專利的每一發明人。決定發明歸屬並非總是像看起來那麼地簡單。 決定發明歸屬的根本問題是誰構想了發明。「構想」(conception)是專利法中的一個藝術術語。構想被定義為「創造性行為之心理部分的完整表現」。換言之,當發明人對完整且可操作的發明形成了明確的想法時,構想於焉而生。除非一個人對發明的構想有所貢獻,否則他就不是發明人。 發明人通常不會單獨工作。為一項發明一起工作的人可能是共同發明人(joint
inventor)。共同發明人必須以某種方式對發明的構想做出貢獻,並且對發明做出不小的貢獻。最後,共同發明人必須對專利的請求範圍有所貢獻。 如果專利指認錯誤的發明人,那麼專利的有效性可能會受到挑戰。即使發現了發明歸屬的問題,美國專利商標局(USPTO)提供更正發明歸屬的規定。 專利的請求範圍可能會變更而須要發明人的添加或刪除。有鑑於以上所述,在專利審查程序進行時,檢查特定專利申請的發明歸屬可能是謹慎的做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