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1年7月號 道 法 法 訊 (363) |
DEEP & FA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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著作權請求權何時產生? |
吳佩玲 專利二組主任 .台灣大學農藝系學士 .台灣大學農藝所碩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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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沒有提請原告注意,主張的錄音註冊其是僱傭著作」。此外,註冊僅涵蓋錄音,而在任何情況下都不會是已經否認對著作展期的所有權。 被告援引著作權法第205(c)條提出複審,該條規定向著作權局登記的文件「給予所有人對登記文件中所述事實的推定通知」。第二巡迴法院仍不同意,並指出第七巡迴法院、第三巡迴法院及第六巡迴法院都認為,單憑註冊不構成觸發發生否認。雖然在 Saenger
Org. v. Nationwide Licensing Ins. Ass'n中第一巡迴法院援引第205(c)條得出相反的結論,其也依賴於被告實際上已知道原告聲稱為唯一作者的事實。巡迴法院補充說,第205條「並未說明在反向註冊後三年以上提出的所有權請求權不合時宜,也沒有說明在反向註冊後發生所有權請求權」。 V.
Dynatone案後之所有權發生 在第二巡迴法院對 Dynatone 案作出初步裁決幾個月後,Broderick法官在Cole v. Blackwell Fuller Music Publishing, LLC案中評估了超出註冊範圍的事實,他發現這確實導致了所有權請求權的發生。曾在1973年至1980年間擔任Bob Marley旅途管理員的原告Cole分別與Carlton Barnett和Rita Marley為歌曲War及Natty Dread(「作品」)編寫了歌詞及音樂。兩者均由Bob Marley錄製。被告的利益前手Tuff Gong Music 註冊於1974年註冊Natty Dread的著作權並於1976年註冊War的著作權。Cole被引導相信Tuff Gong已在註冊案中將他列為作品的作者,但該註冊案實際上將Tuff Gong列為作者,並聲明這些作品是僱傭著作。Cole從未受僱於 Tuff Gong,也從未將其權利轉讓給Tuff Gon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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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待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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