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1年5月號 道 法 法 訊 (361)

DEEP & FAR

 

 

◎就混淆可能性裁定給予TTAB在法庭的除外效果:B&B Hardware, Inc.對Hargis Industries, Inc.之意涵

 

蔡豐德 專利工程師

陽明交通大學土木工程系

 

在B&B Hardware案之後未來的TTAB及聯邦法院訴訟

但是用此些少數的清楚原則之例外,最高法院判決對於被告有真實世界商標使用之案例的衝擊在我們開始聯邦巡迴及TTAB(商標審判及上訴委員會)如何商用該判決之前,將無從知曉。

至於該TTAB,我們將必須等待且察看是否,根據該最高法院之該TTAB的程序及混淆可能性分析之默許,該TTAB將開始要考慮該被告商標之市場使用作為他的分析之部分。再者,對TTAB的決定不滿意之訴訟當事人似乎將是更傾向於向該聯邦巡迴法院或一聯邦地方法院上訴該決定而非冒此法院將認為該TTAB決定具有除外效果的風險。

關於聯邦法院,在幾乎每一件當事人有先前訴訟一件TTAB程序終結之案件(包括目前審查中及新提出的案件)中一個額外的法定步驟將被增加。特別地,由於在該地方法院,此“由TTAB裁決的使用係實質相同”,在該TTAB獲勝的當事人無疑將要對地方法院爭辯爭點除外應適用。在TTAB敗訴的當事人顯然將對此除外作爭辯,主張由該TTAB分析的使用並非實質相同於在該地方法院者。觀察地方法院如何開始努力解決此些爭辯將是有趣的而且,特別的,是否法院注意(最高)法院以及Ginsburg法官的警告“許多”的該TTAB之決定將不得享有除外效果的資格。(待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