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1年3月號 道 法 法 訊 (359) |
DEEP & FA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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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增加超項費用及超過「三好球」官方處分費用之擬議立法的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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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惇琪 會計助理 .中興大學會計系學士 .美國中央密蘇里州立大學企管碩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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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拿大2021 年 7 月公佈了對專利規則的擬議變更,以徵詢公眾意見。儘管新規則的最終版本尚未確定,但這些新規則無疑將對專利申請人在加拿大規劃其起訴策略產生重大成本影響。 擬議的新規則包括: .超過 20 項請求項,每項將收取 100 加元的項費用。 超額項費用將在請求審查時計 付,並在支付領證費時再次計付。 .需要繼續審查 (RCE) 請求和 816 加元的 RCE 費用,以繼續審查及回復第三次審查員報告以及此後每隔一次的審查員報告。這將包括其中唯一的反對意見是缺乏單一性反對意見的審查員報告。擬議的新規則將不影響已要求審查的申請或在擬議的新規則生效後 30 天內要求審查的申請。 建議 根據提議的新規則,我們建議: 1. 申請人現在發送指令要求審查,以避免潛在的超額項費用和繼續審查費用。 韓國公司提交了 16 項專門針對 COVID-19 疫苗的專利申請。 2. 申請人應考慮在未決申請中提交任何預期的分案申請,並提出審查請求。 3. 正在考慮添加權利要求,以引發發明單一性異議,以避免在加拿大出現雙重專利問題的申請人現在應提交自願修改。 4. 計劃進入加拿大國家階段的 PCT 申請人應考慮申請進入加拿大國家階段並提出審查請求。 我們應該注意到,最終的新規則可能會延遲或修改。即使新規則在請求審查之前生效,申請人仍有機會通過修改申請,以在請求審查之前或請求審查時將請求項數量減少到 20 個來避免支付請求項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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