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9年9月號 道 法 法 訊 (341)

DEEP & FAR

 

 

 
歐盟中的超連結:在不中斷網際網路下平衡表意自由與著作權及名譽保護                                   
                                  

 

吳佩玲 專利工程師二組主任

.台灣大學農藝系學士

.台灣大學農藝所碩士

 

「超連結的使用不涉及對所連結內容行使控制,該內容隨後可由對所連

123145678       網站具有控制權的個人或實體更改」     1111111111

Magyar Jeti提出上訴,認為僅提供超連結不能作為此種責任的依據。然而,上訴法院重申了下級法院的判決,即散佈資訊的實體對於由公眾取得此類內容負有法律責任。

Magar Jeti向最高法院以及向匈牙利憲法法院申訴,認為這種法律義務實際上使媒體組織無法報導有爭議的議題,因為這些媒體組織毫無疑問地承擔著對在報導中所包含的每一個第三方評論真實性進行確認的責任。他們還認為,司法實務是違憲的,因為其沒有調查發布者的行為是否已符合新聞業的道德及專業規則,而僅調查其是否散佈了不真實陳述。憲法法院於2017年12月19日駁回了申訴,並強調上訴法院的判決,即提供內容的超連結等同於事實的散佈。

在已探討了所有可用的國內補救措施後,Magyar Jeti以匈牙利法院的判決侵害了其根據歐洲人權公約第10條的言論自由權為由,將其案件提交至歐洲人權法院(ECtHR)。

第10條敘明:

1. 人人有言論自由的權利。此權利應包括採取意見之自由以及在不受公務機關干預且不分國界下接受並傳播資訊及思想之自由。本條不應阻止各國要求對廣播、電視或電影企業的許可。

2. 由於這些自由的行使帶有責任及義務,而須受法律所規定的、及在民主社會中為了國家安全、領土完整或公共安全的利益所必要的程式、條件、限制或懲罰的約束,以防止動亂或犯罪、保護健康或道德、保護他人的名譽或權利、防止秘密收到的資訊的洩漏、或者維護司法機關的權威與公正性。

 

 

 

~待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