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9年7月號 道 法 法 訊 (339) |
DEEP & FA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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歐盟中的超連結:在不中斷網際網路下平衡表意自由與著作權及名譽保護 |
吳佩玲 專利二組主任 .台灣大學農藝系學士 .台灣大學農藝所碩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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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名譽破壞 在考慮到著作權作品超連結的張貼者可能引起著作權侵害責任程度的問題的同時,歐洲法院最近也審理了一些案例,這些案例涉及超連結到例如誹謗性陳述之類的其他非法內容的潛在責任。 在McGrath and another v. Dawkins and others的案例中,出現了將使用者引至網際網路他處上的誹謗性內容的超連結張貼者是否應承擔誹謗責任的問題。此案例涉及在亞馬遜以及與知名科學家且是無神論者的Richard Dawkins及其理性與科學基金會有關的網站(richarddawkins.net)的論壇部分上發表的誹謗性評論。.net網站由一家未牽涉該案例的美國公司經營。然而,該基金會經營另一個網站(richarddawkinsfoundation.org),該網站的「主頁」按鈕連結到.net網站,詳言之,是連結到論壇部分的索引,而沒有清楚向使用者表明他們現在位於.net網站上。儘管這是對簡易判決申請的判決,但重要的是,法院確認,在一些情況下,即使網站本身沒有發表誹謗性言論,該網站的經營者也可能要對其連結的網站上的誹謗性貼文承擔責任。在這種情況下,值得注意的是兩個網站是緊密相關的、並且超連結的經營對.org網站的使用者戶而言並不明顯的事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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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待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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