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9年6月號 道 法 法 訊 (338) |
DEEP & FAR |
|
在審查支持要件時 如何找到發明要解決的問題? |
吳怡珊 專利二組副主任 ·
台灣大學園藝學系 · 台灣大學植物科學研究所 |
|
|
||
|
最終,IPHC維持Tsuno的上訴,並撤消JPO的決定。 沒有針對此判決向最高法院提出上訴,因此該判決是最終的且具有拘束力。 此判決提供了在審查支持要件時,識別發明所要解決問題的明確規則。亦即,應該基於說明書的描述來識別該問題,並且原則上不應該考慮現有技術或熟知和已知的技術。 在2018年5月,IPHC發佈了包括上述案件在內的15件專利的判決,並在3宗案件中推翻了先前的決定。 在2018年5月,IPHC發佈了1件商標的判決,該判決維持先前的決定。 在2018年5月,IPHC做出了2件工業設計的判決,兩件均維持先前的決定。
(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