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9年5月號 道 法 法 訊 (337) |
DEEP & FA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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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世界發生碰撞時:打擊仿冒藥的智慧財產權和公共衛生意涵 |
周大鈞 專利工程師 •元智大學電機學系 •台灣科技大學電子所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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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全球供應鏈的複雜度
在純非法分銷渠道中,仿冒者通常會直接在街頭市場上吸引消費者。雖這些地下通道是有問題的,它們甚至不及合法供應鏈滲透入市場所帶來的問題。每年約值8000到9000億美元的合法製藥業更有利可圖,因此仿冒者的目標更具吸引力。而且,全球化供應鏈已經讓偽造者可以使用合法藥品供應鏈變得要容易得多。因為海外勞動力便宜,因此,那裡生產的藥物和APTs也是,許多藥物供應鏈被外包到國外。例如,在美國處方的藥品約有40%在世界其他地方生產。 同樣的,約有80%在美國製造藥物所使用APTs在於美國邊界境外製造。
但是,即使廉價的勞動力和廉價的物資也必有價格:自海外出口的藥品並未如在國內製造與銷售的嚴格檢驗規程。因此,80%的美國的仿冒藥品來自海外,假藥品的生產在勞動力便宜之國家是不成比例的高,而世界上最大的份額在中國,印度,和東南亞其他地區。印度-世界各地就數量而言,是第三大製藥行業出口超過其全部藥品的一半,即使這些出口為印度經濟的頗大成分,印度的出口管制印度官員的嚴格審查相較於製造用於國內使用的藥品是較鬆散的。同樣,儘管印度是無處方藥和處方藥到美國的第二大出口國,很多製造印度藥品的設施的出口不符合美國品質控制,檢查和維護的標準。因此,印度已成為假藥的主要集散地,據估計,印度製造的五分之一藥物是假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