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9年4月號 道 法 法 訊 (336b) |
DEEP & FA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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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交給國會的墨西哥新工業產權法法案 |
吳惇琪 會計助理 .中興大學會計系學士 .美國中央密蘇里州立大學企管碩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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墨西哥專利商標局最近向國會提交了新工業產權法的最終草案。鑑於當前立法機關中兩院的當前結構,預計擬議的法律將很快通過,並且根本不作重大改動。因此,我們已經開始進行研究,並希望與您分享該法案中包含的一些非常相關的更改如下: 專利 •由墨西哥專利局的審理延誤導致的專利期限將可調整。 •專利申請的實質審查將限於兩次官方OA。 •墨西哥專利局將承擔保持警惕和照顧公共領域並防止重複專利的義務。相當直率的問題特別是如何處理第二醫療用途和劑量發明。 商標 •現在將可利用多類商標申請。 •審查員將對審查結果做出裁決,並在唯一的決定中解決商標申請的異議程序。 •在當前兩個月的期限屆滿之後,將無法再延長期限以回應對臨時核駁。 •僅涉及部分商品/服務的撤銷商標註冊將可利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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執行
•提供反擔保將不再自動解除禁令,墨西哥專利商標局將必須評估特定案件的具體內容,以確定是否允許被告撤銷核予的補救措施。
•在墨西哥入境口岸的過境商品以及在已知或將知而以任何虛擬、數字或電子資料方式出售或待售的涉嫌侵權商品上,也可以使用禁制令救濟。
•各種不同的侵權索賠中的罰款已從目前最高的接近65,000.00美元大幅增加到超過1,000,000.00美元。
•墨西哥專利商標局將在判定侵權索賠時確定並判給損害賠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