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9年4月號 道 法 法 訊 (336a) |
DEEP & FA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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盧安達率先加入《阿魯沙保護植物新品種議定書》 |
吳惇琪 會計助理 .中興大學會計系學士 .美國中央密蘇里州立大學企管碩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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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魯沙-ARIPO辦事處在一份新聞稿中宣布,它已經收到了盧安達共和國加入ARIPO框架內的《關於保護植物新品種的阿魯沙議定書》的加入書。為此,盧安達於2015年7月6日在坦桑尼亞阿魯沙舉行了ARIPO成員國外交會議,成為第一個加入該議定書的ARIPO成員國。 根據《議定書》第40條,任何屬於ARIPO成員的國家或開放加入的任何國家均可通過簽字,交存批准書或交存加入書而成為本議定書的締約方。 “2015年7月6日通過《阿魯沙議定書》時,四個ARIPO成員國在同一天簽署了該協定:目比亞,迦納,莫三比克,聖多美和普林西比。根據其規定(第42條),該議定書一直開放供簽署,直至2015年12月31日。坦桑尼亞聯合共和國後來於2015年9月28日簽署了該議定書。 這確實是朝著實施有效的區域體系邁出的積極一步,該體係將使農民能夠獲得廣泛的改良品種,從而有助於實現區域經濟發展和糧食安全目標。 為了生效,《阿魯沙議定書》要求四個國家交存其批准書或加入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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