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9年01月號 道 法 法 訊 (333)

DEEP & FAR

 

 

 
英國脫歐對歐洲專利及商標的影響                                   
                                  

 

吳佩玲 專利二組主任

.台灣大學農藝系學士

.台灣大學農藝所碩士

 

 

商標的價值

商標可以識別商品或服務的來源,且因此可以將一個公司的商品及服務與其他公司的商品及服務區別。同時,商標是建立所謂「品牌」以及與其相關的商譽(即價值)的最重要要素。

例如「蘋果」之類的品牌不一定僅指單個產品或商標,而可能指商標的整個組合,包括網域名稱、社交媒體存在、廣告等更多其他項目。因此,「品牌」價值可能會超出單一產品或服務提供。

品牌可以構成公司最有價值的資產、並且在任何情況下都可以具有令人驚訝的高價值,這可以從在世界上最有價值品牌的排名中可以看出。

排名

品牌

估計值

1

蘋果

﹩1840億

2

谷哥

﹩141億

3

微軟

﹩80億

4

可口可樂

﹩70億

5

亞馬遜

﹩64億

6

三星

﹩56億

7

豐田

﹩50億

8

臉書

﹩48億

9

奔馳

﹩47億

10

IBM

﹩46億

與例如專利之類的其他智慧財產權不同的是,商標沒有預定的「到期日」,卻可以無限次更新,以便商標所有者可以在其商標中不斷建立商譽並保持其專用性。

為了評估商標的商譽,有著不同的方法且已用於訴訟、授權以及其他場合。這些估價方法包括關於商標對以該商標售出的產品/服務產生的收入貢獻多少的估算,而該收入又決定性地受到客戶就相關於該商標的品質期望的影響。

 

 

~待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