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8年9月號 道 法 法 訊 (329) |
DEEP & FA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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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世界發生碰撞時:打擊仿冒藥的智慧財產權和公共衛生意涵 |
周大鈞 專利工程師 •元智大學電機學系 •台灣科技大學電子所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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儘管風險很高,但解決問題所作工作並不多。由於假冒藥物意謂公共衛生和知識產權問題,因此利益相關者仍然在如何通過知識產權執法來協調藥品質量和獲得負擔得起的藥品等問題上陷入僵局。不幸的是,這場戰鬥的意外後果卻是促進仿冒藥的生產和散佈。據此,本文建議了可以打擊仿冒藥可採取的步驟。第一部分是始於分類各類仿冒藥品。第二部分則試圖解釋為什麼國際立法者無法想出仿冒藥的普遍定義及其對實施解決問題的法律框架的影響。第三部分探討全球假冒藥物帶來的其他挑戰。最後,第四部分提出了旨在打擊假冒藥品的多邊條約的潛在新條款,並討論了吸引製藥行業參與打擊仿冒藥行為的新途徑。
I.什麼是仿冒藥?
仿冒冒藥品有多種形式。最常見的形式包括不含活性成分的藥物,含有錯誤活性成分的藥物,含有與真正產品不同、通常有毒的成分的藥物,以及真正產品的精確複製品。其他常見形式仿冒藥品涉及假包裝。例如,造假者經常重新包裝過期的藥物以反映合法的有效期。同樣地,所謂的“混種假冒”或用回收的真正成分製成的藥物也被認定為經常發生的仿冒藥類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