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8年8月號 道 法 法 訊 (328)

DEEP & FAR

 

 

 

新的新加坡專利法將於2020年生效

 

吳惇琪 會計助理

.中興大學會計系學士

.美國中央密蘇里州立大學企管碩士

 

 

 

 

 

 

2017年2月28日,新加坡議會通過了“專利修正案”(法案),自2020年1月1日起,該法案將生效,標註著一些重大變化,尤其是關於申請程序。
以下是未來申請人應注意的一些關鍵修正項目:
將不有國外路徑
將對以下的新加坡專利申請,不再提供補充性的實審:
1. PCT申請進入新加坡國家階段之PCT申請,其國際申請日期為2020年1月1日以後。
2. 在2020年1月1日之後提交或進入的巴黎公約或當地基本申請。
3. 截止日期後提出的分案申請。
雖然這對申請人來說可能看起來很糟糕,但這些變化只會影響到2020年1月1日或之後提交的專利申請,即先前提交的申請可能會繼續使用補充審查。
儘管如此,想採取補充實審的申請人,仍可以使用其他替代方案,例如專利審查快速方案和全球專利審查快速方案計劃。
延長寬限期條款
新加坡專利法為源自發明人的公開�怵S申請者,提供了12個月的寬限期。但是,根據現行規定,��露僅在非常狹窄的情況下被排除在外。不屬於任何豁免範圍的,可能導致宣傳�怵S專利無法符合專利性的要求。
儘管如此,這不再是一個問題,因為在即將進行的修正案中,寬限期條款現在擴大到包括源自發明人的任何發明的公開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