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8年8月號 道 法 法 訊 (328)

DEEP & FAR

 

 

當世界發生碰撞時:打擊仿冒藥的智慧財產權和公共衛生意涵

 

周大鈞 專利工程師

•元智大學電機學系

•台灣科技大學電子所肄

 

前言

    在2012年初,抗癌藥物Avastin的假冒版本滲透到了美國的供應鏈中。在120個國家銷售用於治療結腸癌,肺癌,腎癌和腦癌的藥物,Avastin是羅氏控股公司當年第二最暢銷的藥物。因此,醜聞迅速蔓延。截至2013年2月,美國食品和藥物管理局(“FDA”)報告說,在28個州的134名美國醫生已經被假冒版本的救命藥物所打擊。到那時,許多毫無戒心的癌症患者已經使用了假貨,他們的生命可能已經削減了幾個月。

    同時,另一個假冒藥品醜聞正在世界的另一邊醞釀著。在2013年5月13日,一家跨國學名藥公司Ranbaxy同意支付前所未有的5億美元的刑事與民事之處罰給FDA-史上最高的罰款-在承認它出售摻假藥物和偽造藥品數據而申請之後。對Ranbaxy的罰款描述了其在印度兩家最大的製造工廠的系統性刑事行為,並涉及各種藥物,包括抗生素,痤瘡藥物和用於治療癲癇和神經疼痛的藥物。在2014年11月的一年多之後,又有一起醜聞爆發,至少有12名婦女在印度中部的不孕營地死亡。可能的罪魁禍首顯然是手術後給女性服用“清楚地偽造的”抗生素和止痛藥。

    這些事件表明,假冒藥物的問題不僅限於發展中國家監管不力的市場,也不僅限於家庭手工業中的小型刑事犯罪。全球市場假冒藥品每年產值高達750億美元,而世界衛生組織(“WHO”)估計,超過10%的全球銷售藥品為假藥。最糟的情況可能還沒到來。因為埃博拉病毒通過西非及其他地區肆虐,假藥的風險也是。然而,在大流行時期,藥品供應量低,需求量高,犯罪分子有更高機會將虛假的藥品置入全球供應鏈中而從中獲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