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8年6月號 道 法 法 訊 (326) |
DEEP & FAR |
|
指派名稱與數字網際網路公司 (Internet Corporation for Assigned Names and Numbers, ICANN)以及其新的通用頂階網域(gereric Top-Level Domains, gTLD)計畫:風險與挑戰 |
周大鈞 專利工程師 •元智大學電機學系 •台灣科技大學電子所肄 |
|
在普遍可用後的前90天,註冊管理機構和參與的註冊商也必須實施商標聲明服務,具有雙重用途:通知潛在的註冊人他們正在嘗試的名稱註冊是由商標所有者“聲明”並通知TMCH註冊的商標所有者有人試圖將他們的商標註冊為域名。商標聲明服務沒有防止侵權域名註冊;它只是一個通知功能。這是合同要求的新gTLD日出結束後僅90天,雖然沒有什麼能阻止新通用頂級域名(gTLD)運營商擴展此功能。
雖然使用指南最初只允許與商標相同的域名在TMCH中受到保護,在2013年春季的範圍內保護範圍擴大到包括商標+50。這個+50允許TMCH中的註冊人擴展商標索賠保護至另外50個變種商標,提供變化是一個成功的UDRP或法院程序的主題。這個UDRP裁決的額外保護的花費是75美元,以及司法判決的200美元,加上每年每次變化1美元。
除了上面討論的強制RPM,一些註冊局運營商正在提供額外的RPM。例如,最大的TLD申請人Donuts正在提供它自己的阻絕機制,域保護標記列表(DPML)。此RPM允許權利所有者以固定的花費來阻止商標用語在全部公司的註冊管理機關註冊長達10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