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8年5月號 道 法 法 訊 (325) |
DEEP & FA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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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時刻:規範個人基因體服務(之三) |
賴以斌 專利二組副主任 ·
東吳大學微生物學系 · 中興大學分子生物研究所 · TIPA智慧財產能力認證-專利技術工程類合格 · TIPA智慧財產能力認證-專利程序控管類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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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甚至假設試驗結果是正確的,仍然沒有醫師在那裡幫助你解釋它們是什麼意思,」他說,「例如,癌症診斷公司Myriad就有遺傳顧問。」 「23與我」在此時要做的最容易事情是展示其定序方法是強大且可靠的,Noonan補充道。 FDA說,提供意圖解釋健康目的遺傳資料之裝置的公司一般將需要FDA的批准或認可,且所需的法規形式將取決於特定活動。 「當局有適用於此試驗形式的法規的廣泛指導方針,這可幫助製造商瞭解法規選項及資料規定,」一位FDA的發言人如此說道。 「FDA也正在進行草擬指導方針,此特別是為了畫出直接訴求消費者(direct-to-consumer)遺傳試驗政策的藍圖,」她說道。 許多公司正提供類似服務給「23與我」的消費者,儘管一些評論者建議這些公司使用不同方法來達成他們的結果 - 提出精確度各問題。 紐約時報記者Kira Peikoff寄出她的DNA給三家PGS公司,包括「23與我」,每一家給出了不同結果。 在某些例子中,結果更是無可接受:「23與我」稱Peikoff最大的風險是牛皮癬和風濕性關節炎,而遺傳試驗實驗室(Genetic Testing Laboratories)急忙說這些是她最低的風險。 (非常)個人的資訊 當這些試驗的精確度是個煩惱時,也有維護個別捐贈者隱私權的挑戰。 Jeff Matsuura說:PGS的評論者關注該服務提供的資訊並未呈現於資訊、研究及教育的脈絡中。反而,他們宣稱資訊可被「健康及醫藥服務的消費者直接」使用。 (待續) 本文著作權屬於道法法律事務所。版權所有、翻印必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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