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8年4月號 道 法 法 訊 (324b) |
DEEP & FA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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摩洛哥的商標官方登錄與海關當局 |
吳惇琪 會計助理 .中興大學會計系學士 .美國中央密蘇里州立大學企管碩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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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第31/05號法律的規定,所有人現在可以在摩洛哥當地註冊的商標所有人和/或指定摩洛哥的國際註冊中,向海關當局登錄留置申請,要求他們留置和扣押任何帶有商標的假冒產品。
一旦留置申請在海關管理部門提交,摩洛哥入境口岸的所有部門將被通知並指示其留置和扣押所有帶有登錄商標的假冒產品。
留置申請的有效期為一年,每年可延展。
收費如下:
項目
美元
第一個商標
300
每增加一個商標
200
每個商標的認證副本
100
海關留置申請的要求:
1. 到摩洛哥領事館認證或公證POA(顯示簽字人的姓名和職位)。
2. 經公證或認證的文件,證明POA的簽字人能夠代表公司行事。
3. 商標註冊的認證副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