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8年3月號 道 法 法 訊 (323) |
DEEP & FA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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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業的無形資產配置(二) |
薛家鳳 智權加值服務部經理 • 淡江大學機械系 •
紐約州立大學機械工程碩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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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惜的是,在台灣許多常報導科技領域新聞的媒體工作者,似乎經常忽略關於科技業者無形資產的消長這類的說明,讓一般大眾對科技產業仍停留於「市場就是一切」這樣的迷思。未來的市場趨勢真的是看不見的,然而企業的無形資產卻是可以用白紙黑字清楚地記錄下來的。有志於創業的科技菁英們,在規劃企業的預算之初,千萬別忘了必須為將來的無形資產預先安排足夠的預算配置。
以前台灣的電子業在美國法院的專利訴訟事件上可謂是常敗軍,讓許多當年的創業家寧願改行靠代工的商業模式存續企業的命脈,也拿不出當年因為對科技熱愛的初衷而投身創新產品研發的堅持。媒體或一般大眾除了批判代工業者之餘,似乎無法看到任何產業突圍的方向。其實,近幾年台灣科技產業在美國的專利訴訟的勝仗並不少,最新的案例就是旺宏電子經過向美國國際貿易委員會 (ITC)智財法院的訴訟而讓日本的東芝企業同意多達8000萬美金的賠償金,在這之前的大立光也是常勝軍。可惜的是,一般媒體在評論這些科技業股價起落的同時,很少去強調他們在專利戰場上的成就。如果台灣科技產業的未來不能只靠代工,那麼大家就該更加重視伴隨著自身產品技術研發而來的無形資產的價值,這才是科技產業真正價值之所在。旺宏和大立光的案例應該可以提供從事新創科技的業者一個方向,尤其是在公司草創之初,為能顧全企業的整體價值和科技專業形象,對於本身無形資產的發展與配置似乎更勝於對營收獲利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