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8年2月號 道 法 法 訊 (322) |
DEEP & FA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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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派名稱與數字網際網路公司 (Internet Corporation for Assigned Names and Numbers, ICANN)以及其新的通用頂階網域(gereric Top-Level Domains, gTLD)計畫:風險與挑戰 |
周大鈞 專利工程師 •元智大學電機學系 •台灣科技大學電子所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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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AC北京公報中提到的另一組名稱是第2類申請。類別2 GAC建議會影響“通用單詞”的申請,其只有一個註冊人才能訪問。GAC的立場是“獨家註冊管理機構訪問權限應該服務於公共利益目標”,和第2類列表所包含名詞之申請案係GAC“認定為通用術語,而申請人[當時]建議提供獨家註冊人訪問”。“在本公報的時間,第2類與186個申請相關。為了在申請過程中繼續,第2類頂級域名(TLD)的申請人必須願意簽署不限制域名的註冊給單一註冊單個實體或個人的一註冊人協議。對於那些不願意藉由從第三方開放它們的TLD給域名註冊而改變他們原來的商業模式之申請人,NGPC將研究是否有GAC建議將通用字的TLD限制於單個實體在現行規則內是可行的,如果是,將提出提案以實施GAC第2類建議。
VI. 品牌風險
既然完整的申請人名單和他們選擇字串都在走向委託,而且該計劃的參與者與非參與者較能洞察他們的風險狀況。由新gTLD申請人提出數量眾多的無限制商業模式顯然有可能加劇任何域名搶注問題。對於品牌,某些申請可能會可能更麻煩。多個申請例如,對於.sucks,可能會把品牌所有者置於防守註冊位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