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7年7月號 道 法 法 訊 (315) |
DEEP & FA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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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標回顧 2018年5月份商標回顧 |
吳惇琪 會計助理 .中興大學會計系學士 .美國中央密蘇里州立大學企管碩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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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日 :荷比盧商標與設計的主要變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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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2018年6月1日,全新的荷比盧智慧財產權公約(BCIP)開始生效。 最重要的調整是介紹了行政性的撤銷程序,商標撤銷可從荷比盧商標登記簿被請求。並且引入根據一個知名的商標來異議一個商標在非相似物品和服務之商標。除那以外,我們遭受一程序革命:荷比盧法院將能在所有的情況下,審判反對荷比盧智慧財產權(BOIP) 的決定之上訴。這些變動是一個主要的進步。
這些對你是什麼意義呢?
在2018年6月1日之前,這些訴訟只能在法院面前提出,故需任命一位訴訟律師。但現在, 商標事務所即能代表所有這些案件。 那意味商標代理人之檔案知識更加有效地被保證,且將減少您的費用。 結果,因為您可能傾向使用這些新的工具,因此能保證給予更有力量和價值之商標組合。
在BOIP之前的撤銷程序: 沒有需要再到法院!
到現在為止,用到法院以外的其他方式,來反對一個已註冊商標是不可能的。 從2018年6月1日起,在BOIP之前,將能請求註冊商標的撤銷或無效的一個行政程序。
這意味著我們可以請求BOIP從荷比盧商標登記簿去撤銷某一註冊商標,因:
•您 (客戶)有較舊的商標權比較新的商標享有優先權;
•已註冊沒有使用註冊商標,且由於沒有使用商標,無以從商標衍生權利;
•註冊商標不可能被考慮建立商標權,因為它沒有(不再有)顯著性質;
•註冊商標是引起誤解的
所有利害關係人皆可採取撤銷或主張無效程序: 含任何私人或法人、商標持有人或者非商標持有人。
程序之時程將適用到現有的異議程序,一般是二個月內必須回應相對方的理由。
在BOIP上, 開始以線上標準格式申請撤銷商標。 在那以後,語言選擇將由註冊商標的持有人傳送。 後續將以選擇的語言互交論據。 那將是荷蘭語、法語或者英語。
最後, BOIP決定:商標在荷比盧商標登記簿依然是否存在,如果必須去除商標,當提出訴願期限已盡,BOIP即與處理。 同樣決定下 , BOIP將決定是否退費。 萬一決定需要撤銷商標,申請人得到退費的一半。
實踐上,主要特別前兩個理由案件是: 因為申請人有較舊的商標權而要求撤銷商標,和因為沒有使用已註冊商標而要求撤銷商標。
要求根據較舊的商標權而撤銷商標
由於等待新的商標的實際市場推廣,且這市場狀況導致結論商標不可能實際共存,當最後申請異議的期限即將到期,或當故意決定做出不撤銷時,一個要求根據較舊的商標權的撤銷可以算是解救策略且這市場狀況導致結論商標不可能實際共存。
因為沒有使用註冊商標而要求撤銷
與登記簿資料在引入您新商標和產品於市場之前,澈底檢索的案件特別有關的是與因為沒有使用註冊商標而要求撤銷。畢竟,當澈底檢索登記簿資料沒有完成時,風險存在於較舊的商標權的恢復(所謂的恢復),且那些商標持有人在市場上必須被容忍。
異議根據一個知名的商標: 現在也異議非相似的物品或服務
到現在,在荷比盧可對根據一個更舊的相同或相似的商標或根據一個知名的商標(巴黎公約的第6之1條)就相同或相似的物品或服務提出異議,但在最後被提及的情況,只有當異議對相同或相似的物品或服務之情況。
從2018年6月1日,可根據一個知名的商標提出異議非相似的物品或服務。 另外的情況是雖是您必須證明不公平的利益,或者該商標對較舊的知名的商標之特別性或名譽有損傷。
經由上述知識的介紹,可提異議的基礎已顯著擴張,並因此,我們能以往更佳地保護知名的商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