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7年七月號 道 法 法 訊 (315) |
DEEP & FA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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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發送IP警告信(Cease and Desist Letter)之前的策略考量: 減少為確認訴訟辯護的風險 |
黃郁靜 專利工程師 •陽明大學物理治療系 •陽明大學生物藥學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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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 簡介
警告(C&D)信是被企業內部及私人執業的許多商業律師所使用的常用工具。企業不斷尋求獲得或保護他們在市場上的地位,而C&D信是第一個也是最好的攻擊線。在面臨公司商標、專利或著作權侵權時尤其如此。有時候一個簡單、具有成本效益的C&D信就足以大獲全勝。但是,即使收信人的行為繼續有增無減,C&D信也能深具價值。即使生有訴訟幽靈,C&D信仍將為大多數涉及任意或魯莽評估的損害案件的附件A,並將支持對基於缺乏認知或意圖的任何可能抗辯的強烈反駁。儘管C&D信具有實用性和普遍性,然而,如果收信人不遵守信件的要求,太多的律師會對於接下來發生的情況缺乏戰術考量而將它們捨棄。
一旦寄出,C&D信不能被召回,且其影響有時會造成附帶損害。例如,如果信件被收信人在網上發佈,它可能會產生一種公共關係的後座力,導致公司被描繪成一個不合理的欺凌者。或許最不希望的結果是收信人在不利的法院中提出確認(DJ)訴訟。因此,公司在發送C&D信之前,應該仔細考慮它的風險。
II. 法律背景
有四個主要的法律考慮因素有關於發送C&D信是否會產生必須在國外管轄區域為DJ訴訟辯護的有意義風險之分析:(1)該信件是否產生足以引起DJ管轄區域的“實際爭議”?;(2)在“先申請”原則下,DJ訴訟是否將被認為可預期者?;(3)發送信件的公司在國外法院中符否屬人管轄權?;以及(4)法庭是否合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