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7年7月號 道 法 法 訊 (315) |
DEEP & FA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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仿冒商品的沒收 by NLO |
潘養源 專利二組副主任 •中正理工學院電機系學士 •政治大學企業管理碩士 •美國密西根大學工業及作業工程碩士/博士候選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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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同在2012年一樣,在2013年,絕大多數被沒收的商品再次地來自中國。這是來自歐洲理事會的有關在歐盟的海關行動之詳盡報告所顯示者。其它國家是香港、埃及(特別是食物)及土耳其(化妝品及香水)。
與2012年相較,在食物與含酒精飲料的沒收數量上增加了。在2013年沒收商品的零售價值是7億6千8百萬歐元。
網路訂單
許多的沒收傾向於是網際網路訂購的商品。涉及的產品通常是運動鞋、衣服、袋子、皮夾、手錶、太陽眼鏡等等。因此並不令人驚訝的,多數的沒收是基於商標法(93%)。基於設計法(2.8%)及專利法(2.4%)的沒收被認為是較不普遍的。
荷蘭
如果我們察看發佈的有關荷蘭的數據,我們看到沒收的數字已顯著下降。當在2012年有1,852件沒收,而在2013年則僅有526件沒收。然而,當轉變為產品數量時,我們看到了略微的增加:在2012年,有1,966,380件產品被沒收,而在2013年有2,275,770件產品被沒收。在2013年的較小數字的沒收與略多的產品可能被,例如:大批量的商品是在貨櫃內運輸,而解釋。以鹿特丹港為主要樞紐,我們的國家在進口與轉運上,很明顯的扮演一個重要的角色。
海關及智財權
智財權的擁有者被海關要求交出可疑之運輸貨物的數字是逐年升高。該報告表示大多的沒收是海關較早從商標、設計或專利擁有者所收到的情資的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