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7年05月號 道 法 法 訊 (313) |
DEEP & FA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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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法院判決 |
朱珮柔 專利一組副主任 •
台灣大學農化系 •
台灣大學微生物與生化學研究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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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關於決定進步性的判決 這是針對日本特許廳(JPO)的審判決定提起的訴訟 (判決日: 審判決定 在審判決定中,日本特許廳裁決如下:在本發明中,銅焊是使用氮氣大氣壓的銅焊方法來操作,而在主要參考文件中,銅焊是使用真空的銅焊方法來操作。既然氮氣大氣壓的銅焊方法與真空的銅焊方法對於本領域技術人士而言均為熟知的操作銅焊的方法,因此認為兩種方法可以彼此互相交換。因此,針對主要參考文件,本發明缺乏進步性。 智慧財產高等法院 智慧財產高等法院駁回了日本特許廳的判決,認為雖然氮氣大氣壓的銅焊方法與真空的銅焊方法在本領域中是已知的,該兩種方法並不被認為是可以彼此互相交換的,因為在主要參考文件中,並沒有使用氮氣大氣壓來銅焊的敘述或建議。 我們的評論 智慧財產高等法院的意見是為了證明氮氣大氣壓的銅焊方法與真空的銅焊方法是可以彼此互相交換的,該兩種方法在本領域中僅為已知的是不足夠的,仍需要在主要參考文件中有提及使用氮氣大氣壓方法來銅焊的敘述或建議。當處理關於可交換性的審查意見時,法院的意見似乎是有用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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