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74月號 道 法 法 訊 (312)

DEEP & FAR

 

 

 

值得思考的問題:

食品與包裝的設計及保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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謝韻聲 專利二組副主任

· 輔仁大學食品科學系

· 海洋大學生物技術研究所

 

 

消費者每天都會碰到食物及飲料產品,且一天會有好幾次必須從不同的供應商之間選擇產品。這些產品與其包裝的區分能力與品牌體驗在這些選擇中扮演大角色。

 

商標的類型

食品的商標以不同的方式註冊。雖然許多製造商已註冊文字商標,但商標的視覺方面亦扮演重要角色。由於消費者經常在超級市場中看到產品,一個產品必須可從其他所有產品中立即被區別出。

因此,商標註冊簿全是標識、包裝及顏色的註冊。通過這些註冊,製造商希望能夠防止競爭對手利用包裝的可識別性和外觀。註冊產品的形狀也是可能的(例如Wokkel薯片),但這並不容易實現。由於消費者不會預期立即以其形狀來識別一個產品,所以形狀商標必須與市場上通常的形狀完全不同。可口可樂最近在關於這個要件上遭受了重大損失。歐洲法院裁定可口可樂的塑膠瓶與市場上的瓶子沒有太大的區別。此外,形狀可能沒有技術性質。目前,Kit Kat巧克力棒正受法律辯論。根據英國智慧財產局,巧克力棒可以很容易地斷成更小的巧克力棒的事實表示商標的形狀對於產生技術效果是必要的。英國法院現在必須就此問題作出裁決。

(待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