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7年4月號 道 法 法 訊 (312) |
DEEP & FA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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毀謗性、傷風敗俗且蔑視之商標的問題(之五) |
賴以斌 專利二組副主任 ·
東吳大學微生物學系 · 中興大學分子生物研究所 · TIPA智慧財產能力認證-專利技術工程類合格 · TIPA智慧財產能力認證-專利程序控管類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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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能具有與種族相關的負面意涵、但並未被認為是第2(a)條下的蔑視的其他商標包括了用於娛樂服務業的THE MEMPHIS MAFIA商標(被認定未蔑視義大利裔美國人)、用於洋娃娃的MOONIES商標以及用於服飾的「JAP」商標,其中MOONIES商標的設計融入了褲子被脫下的「露屁股圖(buttocks caricature)」,其被認定不是蔑視,因為該商標「用在洋娃娃時,最有可能被察覺到表明洋娃娃光著屁股(『moon』),而將不會察覺到指向韓國統一教教會(Unification Church)的信眾』。 什麼被認為是毀謗性、傷風敗俗或蔑視的可隨時間改變。舉例而言,用於酒類的MADONNA商標被視為毀謗性的,且在1938及1959年被拒絕註冊。但用於酒類的MADONN商標在2008年成功地註冊。 III.紅人的爭論 有了規定關於蔑視商標的法律,那麼華盛頓紅人隊及國家美式足球聯盟(NFL)是怎麼能夠維持REDSKINS商標的聯邦商標註冊呢?「紅人(Redskin)」是用以指涉本土美國人的冒犯用語,且PTO最近在多件申請案是在蔑視的基礎上,核駁了在商標內包含用語「Redskin」的多件申請案。如所討論的,由於第2(a)條可被用以撤銷註冊案,為什麼NFL及Pro-Football公司保有在紅人商標的權利? Pro-Football公司最近有六件註冊的「紅人」商標,其大部分在1966至1976年間申請(REDSKINNETTES在1989年申請)。Pro-Football公司也有幾件待審「生鮮」申請案,但它們已被商標局長暫時擱置,以回應在商標公開之前遞交的抗議信。 (待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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