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6年9月26日行政院長賴清德在立法院總質詢時表示,「我是一個主張台灣獨立的政治工作者」。總統府回應:一、中華民國是主權獨立國家,政府這個立場從來沒有動搖,這也是兩千三百萬台灣人民所共同堅信;二、有關兩岸關係,政府的立場始終明確且一致,就是致力於區域和平、致力於維持兩岸穩定;三、如現任總統五二0就職所說,政府的兩岸政策根據就是普遍民意及國內共識,致力維繫兩岸和平穩定關係,也本於尊重歷史及求同存異的精神,向對岸持續釋出善意,期盼透過雙方良性互動,逐步化解對立和分歧。
語言或文字乃在傳達心中所思所想,然人類非常奇妙,兩套說詞中一套可能會令人愉悅接受或心嚮往之,另一套則可能引發爭戰或怒目相向。人發為語文,或因關懷對方、或期待對方協助或配合、或真在激怒對方等,不一而足;受領一方有無防衛之心、對發出方素來之觀感或互動模式、對議題向來所持認知或取向、受領方之人生觀或修養層次等,亦不一而足。兩組變數交相作用,另益以口氣、時機、環境、氛圍等第三組變數,更讓此大千世界展現出無盡幻化能量,而讓人目不暇給、無暇深思、不作細想,竟任由心頭棲住佛魔兩道,依當下較量而成就因果循環業力,致助成現實交錯正邪、是非、對錯等評價之繽紛世界,世人由之而喜悲、樂怒、哭笑、激息等。
法律乃人間最低程度道德,庶民百姓避之唯恐不及,然仍常時可見玩法或試圖僥倖者,牟利其間。箇中高手則非民進黨莫屬,自數個草莽英雄起家,緣於「正確」之策略,例如,暴力邊緣或法律邊緣理論、割喉割到斷,不但翻轉台灣之統獨民意,且將自身自一小黨逆轉成絕對多數之完全執政黨。吾人暫時撇開功過或是非對錯,不得不承認法律之為物,不可小覷也!亦不得不感嘆,法律之為用,大矣哉!讚頌法律為一種珍貴資源或武器,當亦不謬。史料記載中,古時征戰常有仙拼仙或法術鬥爭場景,未知民進黨草莽英雄前輩是否將法律當成現代選舉爭戰中一種法術?或「兵不厭詐」之一環?如皆是,事實上民進黨非常中國,故其主張台獨或獨台不過僅是障眼法,蓋此一主張不過係其贏得選舉或執政權之一種過渡手段或臨時主張而已,只可惜同胞們很輕易上當而無以解之耳!
本於以上簡短分析,吾人謹分析及評論行政院長及總統府言論如次:
一、
「我是一個主張台灣獨立的政治工作者」:此乃一種個人信仰之誠實宣告,其內心必然反射:一、雖在國內或國際未必屬於多數,然此乃吾之信仰;二、雖或屬少數,然吾「行不改姓,坐不改名」,乃頂天立地男子;三、個人固有信仰,然施政未必以此為準繩。就此三點以觀,輿論以身為行政院長,不宜有個人觀點相責,似乎太過虛幻;然若自四、「施政固不以台獨為準繩,然如有禍福不明者,不無可能依信仰取捨」以觀,則輿論之顧慮非無道理矣。
二、
「中華民國是主權獨立國家,政府這個立場從來沒有動搖,這也是兩千三百萬台灣人民所共同堅信」:法律通常由文字構成,玩弄文字遊戲乃民進黨本行。早期由法律菁英率領,而今似已全黨上下效行。析言之,一、此句話於獨於統(於中華民國名號下)皆有適用;二、識者莫不知此句話乃漂亮場面話,因同一句話不因統獨而有異,則立場不同者對之解讀即很有可能不同。以各自解讀不同之相同文字代表全民意志,似有虛假。當最高當局務虛時,國家情勢或將不妙?三、以冠冕堂皇之言語掩飾族群撕裂嚴重現象,而不試圖從根解決問題,局勢必往不好之方向發展。
三、
「有關兩岸關係,政府的立場始終明確且一致,就是致力於區域和平、致力於維持兩岸穩定」:言兩岸關係而及於區域和平原因或有二可能,有外國壓力不好明說,此其一;屬言不由衷之遁辭,乃其二可能。如係前者,似有獨立自主能力與志氣短缺之嫌;如係後者,國家前途有堪慮之虞。而本屆政府據以贏得大選之「維持現狀」承諾或保證,則消失無蹤。
四、
「如現任總統五二0就職所說,政府的兩岸政策根據就是普遍民意及國內共識,致力維繫兩岸和平穩定關係,也本於尊重歷史及求同存異的精神,向對岸持續釋出善意,期盼透過雙方良性互動,逐步化解對立和分歧。」:眾所皆知,維持現狀之基礎事實乃「九二共識」,應該比較接近普遍民意或國內共識。這個政府之組成政黨依一己意識型態,而認該基礎事實非普遍民意或國內共識,實屬可責其一也;因意識形態而無以維繫兩岸和平穩定關係,事屬可責二也;以對方毫不認同之方式,強說已持續釋出善意,本屬可責三也;小大之差日劇,一再空言欲有良性互動或欲化解對立與分歧,寧非癡人說夢四也。
人間煩難、無奈與詭詐無處不在,古往今來,多少文人雅士在紛擾與現實中低頭或折腰,而古佛伴青燈豈真哀哉?惜哉?吾亦當覽楞嚴經卷十卷末倒數第三段「阿難若復有人遍滿十方。所有虛空盈滿七寶。持以奉上微塵諸佛。承事供養心無虛度。於意云何?是人以此施佛因緣得福多不。阿難答言虛空無盡珍寶無邊。昔有眾生施佛七錢。捨身猶獲轉輪王位。況復現前虛空既窮。佛土充遍皆施珍寶。窮劫思議尚不能及。是福云何更有邊際。」,而效法之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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