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7年2月號 道 法 法 訊 (310) |
DEEP & FA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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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ice案例後:什麼是抽象 |
吳怡珊 專利二組副主任 ·
台灣大學園藝學系 · 台灣大學植物科學研究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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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eller分享道“也就是說,每件專利都在對某些方面進行某些改進,而專利局負責確定這些改進是否具有可專利性。這些改進可僅是增量的,但不能是微不足道的”。 Keller補充說,若抽象概念可以讓電腦程序資料及其類似者更快速,或創造一個更安全的環境,那麼一個請求項可能含有更顯明意義(significantly more),以使其具有可專利性。 Keller說,美國專利商標局(USPTO)當時推斷Alice 判決可處理所有抽象概念,這意味著相同的評估適用於所有的抽象請求項,而不僅適用於金融方面,也適用於自然法則方面。 (待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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