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702月號 道 法 法 訊 (310

DEEP & FAR

 

 

Alice Corp. v. CLS Bank Int’l
 

 

朱珮柔 專利一組副主任

      台灣大學農化系

      台灣大學微生物與生化學研究所

 

 

2013619,在Alice Corp. v. CLS Bank Int’l案中的一個里程性的判決,美國最高法院闡明電腦實現的發明只不過是主張電腦實現抽象概念,通常不具有專利資格。法院也闡明相同的基本原理適用於裝置與方法的請求項。系統請求項須不只請求通用電腦硬體才可以使電腦實現一個抽象概念成可專利標的。法院的理由支撐了案件的理由,即“所涉及的權利要求係指向中介式解決的抽象概念,而僅僅要求通用計算機的實施不能將該抽象概念轉化為專利適格的發明”。

這個判決建議審查應申請什麼發明,什麼專利保持有效,授權和訴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