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6年12月號 道 法 法 訊 (308) |
DEEP & FAR |
|
專利的本質(三) |
薛家鳳 智權加值服務部經理 • 淡江大學機械系 •
紐約州立大學機械工程碩士 |
|
既然海峽兩岸的智權機構都在政府的資源下提供專利檢索分析工具,這就說明了今日的企業一定要具有分析專利的能力。配置在企業內部的專利工程師其職掌或許和一般事務所的專利師有所不同,但也需要培養相同的基本功,而這些基本功常常是需要在做中學,經驗代表了能力程度。由於國際間對於專利權的使用,這類訊息也附帶提供了市場分析價值,這好比國際軍火交易量可以反映各國在國防方面的能力與競合關係。專利業終究是科技業的國防產業,無論受歡迎或不受歡迎,只要科技業存在的地區,專利本身就能成為一個市場。專利的本質涵蓋而且脫離不了商業,在投入科技領域之前,專利是任何人都必要的知識。
最後談到一些發生在台灣的案例,由於過去政府的智權機構將專利審查工作視為民眾服務,曾經以一審通過率高居世界第一的統計數字為榮。這個結果致使許多以專利互告的兩造最終都以專利無效收場。這是過去的業障,但也反映出一件事實,當事的業者未能在訴訟之初精確的分析雙方專利的有效性,反而最終雙方徒勞無功。要是業者能夠明確的辨識專利的本質,進而作出合理的風險評估,這些悲劇應當早就可以避免的。專利人才的培育,對整個產業乃至於社會都是必須而且應該是持續的,這樣專利的本質才得以具體實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