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6年10月號 道 法 法 訊 (306) |
DEEP & FA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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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利的本質(一) |
薛家鳳 智權加值服務部經理 • 淡江大學機械系 •
紐約州立大學機械工程碩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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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著科技業的蓬勃,帶動了專利產業的發展,這是台灣產業在過去二三十年的景象。在國際專利訴訟的舞台上,台商這些年也是常見的要角,只是逐漸從被告的角色轉變為原告,這說明了企業在專利方面所投下的資源明顯的增加,並且也勇於透過專利訴訟途徑來尋求商業的利益。專利現在不再只是一張張貼在展示間的壁紙,兩岸的智權當局也利用政府資源提供方便的專利檢索分析平台供一般民眾使用。儘管在統計上台灣每年的專利申請案件數量逐年下滑,然而專利產業似乎方興未艾,各類的人才培訓與座談會等活動依舊興盛。在課堂上談到專利,不同的專業人士持有不同的觀點,有人說專利是發明者的技術文件,也有人認為專利是商業工具,一般人對於專利的價值與本質的觀念混淆。那麼,就讓我們來談談什麼才是專利的本質。
常聽見的一個問題是,人家說我專利侵權,那我違法了嗎?這個問題的答案可以從「侵害專利權的後果是什麼」這個方向來思考。專利法有別於民法與刑法,被認定侵權的罪刑不至於讓當事人去坐牢。然而,透過侵權訴訟的手段,可以嚴重的傷害當事人的商業利益,甚至於執行蒐證或假扣押,使的被告侵權者的財產權被暫時的剝奪。簡單一點來說,侵害他人的專利權,不至於會讓自己受到罪犯一般的待遇,而是讓專利權人掌握一個可以要求你停止侵權行為甚至提出賠償的把柄。如何運用專利權是法律專家的專業領域,甚至於專利侵害的鑑定也是法律人的專業領域。所以說,一份專利說明書進入申請程序之後,發明人或是技術專家的角色就已經淡去。相較於技術文件,專利文件的本質應該更接近法律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