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6年09月號 道 法 法 訊 (305) |
DEEP & FAR |
英國對統一專利法庭協議之綠燈信號 |
蔡豐德 專利工程師 交通大學土木工程系 |
|
|
準備改變:對統一專利(UP)及統一專利法庭(UPC)倒數計時
即使在不確定的時期��,該UPC籌備委員會已持續其工作,所以要退選你的專利之黎明期間可能從2017年初的任何時間開始,而該UPC開始營運早則在秋天,但會在2017年結束之前。
統一專利法庭
該UPC將是具有新一套已經該參與的會員國之間談判過之程序及規則之新法庭。該UPC之程序規則尋求前後連貫地大範圍將歐洲各處對專利訴訟當事人可用的法律程序拉在一起。此係一不尋常手藝,因全歐各地共通法及民事法傳統之間各異。
該UPC之法庭組成將由一第一審,具有中心、地方及區域分部,以及一上訴法庭與一登記處。該中心部門將處理撤銷訴訟及無侵權之宣告。該地方及區域分部將處理侵權、包括初步禁令。對不同的法庭如何處理反訴、中止及轉移至其他法庭也有規則。
該中心部門將設總部在巴黎,與在倫敦(藥物、化學及醫療裝置)及慕尼黑(機械工程)的分部與處理電子及軟體案件之巴黎。
退選
當該UPC開始運作,除非是退選,獲准的歐洲專利(EPs)將同時接受相關國家法庭,及該UPC的管轄。此即意指:你將可以在一件單一訴訟中遍及所有已批准該UPC協議以及你的專利已領證的會員國實施你的EPs。也意指:在該UPC的中心部門面前,一件被提出的單一訴訟中,一件EP能被撤銷。此係對照目前的情勢,一件EP係一大堆國家權,各個必須在國家法庭中分開的訴訟中被撤銷。(待續)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