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6年9月號 道 法 法 訊 (305) |
DEEP & FA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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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D列印:著作權法綜述(之十二) |
賴以斌 專利二組副主任 ·
東吳大學微生物學系 · 中興大學分子生物研究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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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II.授權重要嗎? 一種避免這些棘手著作權議題中某些議題的方式是藉由散布經許可授權的物件及設計,例如由創用CC(Creative Commons)提供的那些物件及設計。不幸地,當應用於許多不受著作權保護的實體物件時,這可就失靈了。 A.授權不受著作權保護的物件 不受著作權保護檔案的授權可作為至少兩種實用目的,一是法律的,而一是文化的。法律目的是針對未來法律變動的某種防範措施。如上所討論,有許多圍繞在物件的什麼形式(及部分)正好是可受著作權保護的開放性問題。許可授權釐清了與著作權法無關的使用條件。只要創作者不相信許可授權給他控制該作品不受著作權保護部分的權利,就對未來驗證該物件的狀態有一些不利。 其次,文化目的可能更重要。即使當不可法律上強制實施時,授權甚至可能是一個重要的信號裝置。附加一項創用CC授權的是一個創作者想要將她的作品包含在永遠擴張且演進的創造性網絡的信號。它給了其餘社群他們可以建立在物件上的信心。 這種形式社群了解在3D列印世界中結出果實,已有強大範例。Thingiverse(一個致力於分享3D設計檔案的網站)集中於分享某人自己的作品並建立在其他人作品上的想法。Thingiverse上的每個物件列出關於它源自何處以及什麼是從它衍生出來的資訊。此已創造出一個創造、設計及創新的豐富生態系。然而,對於授權未受著作權保護的物件有潛在的不利。當你從許可授權移往更有限制的授權時,這些尤其清楚。將未受著作權保護的物件附加限制性授權,可能反向鼓勵合法使用且允許創作者威脅其他人。 當被負責地且切合實際地使用時,授權不受著作權保護的物件可能是有值得的,但這類授權的可強制實施性必定被懷疑地看待。 (待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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