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608月號 道 法 法 訊 (304)

DEEP & FAR

 

 

英國對統一專利法庭協議之綠燈信號

 

蔡豐德 專利工程師

交通大學土木工程系

 

意外地,在單一法院中對泛歐侵權者能採取行動之可能性再一次看起來實際可行的。我們現在能預期:正如我們在20166月公投前所預期─侵權及有效訴訟將在該統一專利法庭(UPC)中開始,歐洲單一專利將被取得,並且該UPC之中心部門在倫敦將有一個總部以受理化學、生技及藥物案件。

但是,一些不確定繼續存在。我們只是不知道在該UPC制度中,於脫歐後,英國之參與將會發生什麼。目前的UPC協議並無脫離條款,而且先前的意見是:該UPC制度僅開放給歐盟國家。假設英國政府想要處理該UPC的未來及單一專利做為其脫歐談判的部分,並且要嘗試去獲得英國在脫歐後能留在該制度之協議,而以合作使付諸實行作為交換。然而,藉由依附在此階段以顯然無附帶條件而同意批准,並無剩下的談判籌碼,反而似乎僅係仰仗誠意。

然而,不管此較長期的不確定,因該UPC生效,對在歐洲專利的公司,他們新年的決定應該是要重新檢視他們的準備,藉由花時間去思考關於是否他們將要使用此單一的專利制度以及是否他們有重要而值得去退選該UPC的管轄權的專利。

隨著英國宣佈有意批准該UPC,在歐洲的專利景觀係再一次處在一個世代中最顯著的改變之邊緣。歐洲專利(EPs)的擁有者認為現在他們被給予一些呼吸空間去做關於他們的專利投資組合之重要的決定,並且準備他們自己以快速行動。(待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