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607月號 道 法 法 訊 (303)

DEEP & FAR

 

 

英國對統一專利法庭協議之綠燈信號

 

蔡豐德 專利工程師

交通大學土木工程系

 

起初,西班牙及義大利拒絕簽署並且不成功地對該協議的實施採取法律行動。義大利後來決定願意真正參與,然而波蘭在該制度對其經濟的衝擊分析之後,決定不要成為該制度的部份。因此,該制度有可能得涵蓋25個歐盟(EU)國。

然而,為了生效,已簽署該統一專利法庭(UPC)協議各國必須通過不管內國法律有所要求,批准該協議。該法庭僅在十三國(包括德國、法國及英國)已簽署時,方能生效。

準備在進行中,儘管緩慢,為該法庭得以形成,全將辦公室、工作人員及資訊科技(IT)系統委外。然而,20166月由英國政府辦脫歐(Brexit)公投要離開歐盟造成關於該法庭未來之嚴重問題。英國看起來不像會讓渡任何進一步主權到歐盟體,而且沒有英國下,若沒有條約重新協商,該法庭將不能形成,其係好像要花許多年,有如已花的時間以達成目前的協議。在四十年的角力後,該法庭的立即未來看起來非常不確定。

然而,有點驚訝地,英國政府已宣佈真的想要批准該UPC協議。此意指該UPC係很像在2017年左右要生效,十一國包括法國業已批准該協議。德國已表明將如此作為,且因此,只要德國及英國批准該UPC協議,該法庭將在四個月形成。(待續)